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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邦农业-食品试点移民项目AFIP

发表时间:2021-02-01 06:30

目前,此试点项目在2025年5月14日之前接受申请


加拿大的农业和农业食品产业是加拿大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每年为加拿大的国内生产总值贡献超过1,100亿加元。为了吸引、留住及增加这一产业发展所需的工人,加拿大政府实施了为期三年(到20235月)的农业-食品试点移民计划,为该领域符合要求的外国工人提供了永久居留加拿大的途径。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原计划于2020年3月份开始接受申请,但受疫情影响,直到2020年515日才正式启动该项目,宣布了申请细则及其他相关信息。


一、申请条件:

1. 工作经验

  • 在过去3年内,获得至少12个月(1560个小时)的加拿大当地全职非季节性工作经验

  • 必须从事规定职业列表中一个或以上的行业和职位

  • 必须通过临时外国工人项目(TFW)获得,被雇佣时,雇主必须提供不少于12个月有效期的劳动力市场冲击评估报告(LMIA     

注意:持开放工签获得的工作经验不计算在内;通过外国工人项目(即持有LMIA工签)获得的相应工作经验可能符合要求。


如何计算工作小时数:


- 全职工作:

  • 可以为不同的雇主或不同的职位;

  • 计算小时数的总工作时长不少于12个月(每周工作超过30个小时也不可缩短总工作时长)

- 不予计算的工作小时数:

  • 没有报酬的小时数(如志愿者服务或无薪实习)

  • 自雇时间

  • 兼职或季节性工作时间

  • 未经IRCC授权许可的工作时间

2. 工作安排

申请人必须有真实工作安排,且工作符合以下所有条件:

  • 必须为项目要求的行业和岗位

  • 必须为全职工作,即意味着每周不低于30小时的带薪工作

  • 必须是非季节性的,即意味着全年持续带薪工作

  • 必须是长期性的,没有设定合同终止日期

  • 对于有工会协定的职位,工资必须由适用的集体协议决定

  • 对于没有工会协议的职位,工资必须达到或超出省级或联邦规定的薪资中位数

  • 必须在魁北克以外的地区

3. 语言要求: CLB4及以上, 从申请日期开始,提供过去2年内的语言测试成绩

4. 教育要求加拿大高中或等同于加拿大高中的学历

5. 安置资金:海外申请人必须证明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在加拿大安置自己及家人(无论家人是否陪同进入加拿大)。如申请时已经在加拿大工作,则无需提供资金证明。


二.符合要求的行业、工作类别及配额

申请人首先要确认雇主是否属于农业-食品行业。加拿大各行业是由北美行业分类系统(NAICS)进行分类。通过在NAICS网站上搜索以下行业代码,可以查看特定的行业定义。


符合农业-食品移民试点项目要求的产业如下:

  • 肉类产品生产(NAICS 3116

  • 大棚,苗圃和花艺生产,包括蘑菇生产(NAICS 1114

  • 动物产品,不包括水产养殖:

    • 牛类畜牧和养殖(NAICS 1121

    • 肉猪养殖(NAICS 1122

    • 家禽和鸡蛋生产(NAICS 1123

    • 绵羊和山羊养殖(NAICS 1124

    • 其他动物产品(NAICS 1129


符合农业-食品试点项目要求的职业如下:


1. 肉制品制造 (NAICS 3116):

  • 屠夫 - 零售和批发NOC 63201

  • 切肉机和鱼贩 - 零售和批发NOC 65202

  • 工业屠夫和切肉机、家禽准备人员和相关工人NOC 94141

  • 农业服务承包商和农场主管NOC 82030

  • 专业畜牧工人和农业机械操作员NOC 84120

  • 畜牧业工人NOC 85100

  • 食品和饮料加工工人(NOC 95106

2. 温室,苗圃和花艺生产,包括蘑菇生产 (NAICS 1114)

  • 农业服务承包商和农场主管NOC 82030

  • 专业畜牧工人和农业机械操作员NOC 84120

  • 畜牧业工人NOC 85100

  • 收割工人(NOC 85101

3. 动物产品,不包括水产养殖   (NAICS 1121、1122、1123、1124、1129)

  • 农场服务承包商和农场主管NOC 82030

  • 专业畜牧工人和农业机械操作员NOC 84120

  • 畜牧业工人NOC 85100

  • 收割工人(NOC 85101)

配额限制:

每年处理的申请额度为2750份,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,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处理申请。


三.农业-食品试点项目解析


农业-食品试点项目并不是一个适用性广泛的移民项目,尤其是对绝大部分中国申请人来说,能够符合要求的并不多。


虽然在移民局公布的申请细则里,只提及申请人必须有至少一年的加拿大相关工作经验,没有提到申请人之前的经验背景,但是,鉴于该类别明确指出,加拿大相关工作经验必须经由临时外国工人项目(即通过LMIA)获得,因此可以得知,对于加拿大雇主的真实聘用意图,申请人是否具有足够的海外相关工作经验,是否真正能够胜任所申请的职位,首先是由劳工部(ESDC)而并非移民部(IRCC)审核把关的同样,在获批LMIA后,递交工作许可申请时,移民部(IRCC)审核的重点也在于,持有LMIA的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完成,并胜任该项工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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